关于
诉讼成本的收费措施,法律
法规有明确的规定,通常都依据案情的标的价值进行计算,例如在
交通事故类案件中,若标的价值未超过人民币1万元,则每宗案件需缴纳50元的
诉讼费;若标的价值介于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按照2.5%的比例进行收费;若标的价值大于人民币10万元且小于等于20万元,则按照2%的比例进行收费;若标的价值大于人民币20万元且小于等于50万元,则按照1.5%的比例进行收费;若标的价值大于人民币50万元且小于等于100万元,则按照1%的比例进行收费,不同的标的价值所对应的收费比例各不相同。此外,
诉讼费用应首先由提
起诉讼的一方支付给法院,最终将由
败诉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
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
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
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