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车保险责任险”的理赔服务内容包括:在
被保险人或其授权合法驾车人士在享受保险保障期间,若不幸发生
意外事故,导致第三方的
人身伤害及财物的直接损失,而依照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负担的
经济赔偿责任,我们的保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全额
赔偿。此外,如果经过保险公司的书面批准,被保险人因此产生了
仲裁或
诉讼费用,我们的保险公司也会在责任限额之外另行支付
赔偿金,但最高金额不得超过责任限额的30%。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