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意外碰撞涉及自家亲属,则不予理赔。
2.如车辆未能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年度检验或年度检验未能顺利通过所引发的
交通事故所导致的
经济损失,亦无法获得
赔偿保障。
3.车辆处于维修期内发生
意外事故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同样不在理赔范畴之内。
4.新购置的汽车尚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未取得临时号牌或临时号牌已过
有效期期间所引发的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同样无法获得赔偿保障。
5.若
被保险人自愿放弃
追索权,则相关经济损失将无法得到赔偿。
6.驾驶员在
驾驶证遗失、损坏及更换期间
驾驶机动车辆所引发的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同样无法获得赔偿保障等情况。
《
保险法》第七十五条:“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履行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