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之下,不需作出任何
赔偿,因为保险公司并不对车祸引发的间接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它们只会针对直接损失进行理赔。具体而言,保险公司通常会在处理理赔手续时与投保人进行直接沟通,并按照常规程序将理赔款项支付给投保人,然后再由投保人转交给遭遇事故的受害者。但请注意,除非投保人能够提交一份详细的
授权委托书,明确表示其同意受害者直接从保险公司领取理赔款,否则保险公司是不会擅自向受害者支付理赔款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交通事故中所导致的间接损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现行法律体系尚未建立起有关间接损失的相关法律制度。
然而,对于诸如车辆维修费用、车辆贬值费用、营运车辆的
停运费、合理的
交通费等直接损失,我们有权要求对方予以赔偿。在交通事故中,间接损失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救援费用、由于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而产生的购买与事故发生时被损毁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的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其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以及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而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