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况下,投保人可选择以下几种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处理:
首先是协商调解,投保方有权利主动同保险公司展开商谈以期找到公平公正的
赔偿方案;
其次为提交
仲裁申请,若经协商无果,投保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仲裁裁决具备
强制执行效力;
最后,若前述两种途径均未能解决问题,投保人还可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