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阁下或尊贵之子女不幸在学校或是其他公众场合受到
意外伤害之际,您通常会寄望于获得合理且公平的
赔偿。
然而,您是否有必要聘请律师来协助处理理赔事宜呢?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这主要取决于每一个特定案件的具体情况。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指出,
被保险人自行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以解决理赔问题,这是完全可行的。
然而,若您发现无法顺利地与对方达成共识,那么寻求律师的协助便显得尤为重要。律师能够代表您参与到与保险公司的谈判过程中,确保您能获得公正、合理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规定:“
侵权责任的承担应当以恢复被
侵权人损失、消除危险、
赔偿损失为原则。若确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恢复被侵权人损失或者消除危险的,可以适当给予金钱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