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
诉讼程序,
首先应向法院提交详细完备的
诉讼状;
其次,经过审慎的审批流程,法院会将诉状副本发送至被告手中;
然后,在收到原件后的十五个自然日之内,被告需提交书面
答辩状给法院;法院则需在收到答辩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至原告处。若被告未能按时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整个诉讼过程的正常推进。
对于需要公开
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有责任在开庭前三天以
书面形式通知各争议方及相关人员,同时发布公告。在法庭调查环节中,包括了
当事人的陈述、证
人的权利义务告知、
证人出庭作证、未到场
证人证言的宣读、
书证、
物证以及视听资料的展示、鉴定结论的宣读、勘验笔录的宣读等多个方面。
法庭辩论环节则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原告及其
诉讼代理人的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发言或答辩、各方之间的相互辩论。在法庭辩论结束之后,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听取各方的最终意见。
在法庭辩论环节结束之际,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判决。如有可能达成调解的情况,则可进行调解尝试。如调解失败,则必须尽快作出判决。判决宣布过后,诉讼程序彻底终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