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交通事故发生后,涉及到
肇事逃逸这一情况,保险公司通常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相应
赔偿。
然而,针对商业保险部分,一般情况下是不提供赔偿服务的,仅能在
交强险的范畴内为车主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这主要是由于在商业险中的
第三者责任险以及
车损险等条款中,已经明确规定了车主在肇事逃逸或故意破坏现场、
伪造现场、
销毁证据等行为时,将被视为免赔
责任人,即在此种情形下,商业保险无法获得赔偿。
《
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