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时,投保人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如下解决步骤:
1.友好洽商:投保人有权利与保险公司进行积极沟通、寻找合适的
赔偿方案以达成和解。
2.提交
仲裁申请:若是投保人认为保险公司的
处理方式不公正,可向其所属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具备
强制执行效力。
3.
司法诉讼途径:若通过协商及仲裁仍未能妥善解决争议,则可考虑选择
民事诉讼这一最后手段,请求法院支持并判令保险公司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