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执行异议遭到驳回,应首先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若复议结果亦未能得到支持,方得依法发起执行异议
诉讼。
请注意,不得未经复议程序而径直进入执行异议之诉阶段。
在执行异议申请遭拒之后,您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复议申请。
倘若再次遭到拒绝,则可依法提出上诉。
然而,我们还需要明确,整个流程并不能直接跃升至上诉环节。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
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