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工程验收过程中,监理单位与
施工单位均不可缺席。
在工程完工之后,监理工程师将依据
承包商自行检验并确认合格后所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对相关资料进行详细审查,同时进行实地考察,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建议,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明确要求承包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待承包商完成整改任务后,应根据相关
法规要求,编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进行细致检查。
经项目总监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再提交至
建设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
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