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承包人决定承揽某项工程之后,若该项目需通过招
投标方式进行,承包人将参与竞标环节。
竞标成功并由发包人确定为中标的单位后,承包人有义务与发包方签署相应的
承包合同以确立双方之间的承包关系。
如若所承接之工程无需经过公开
招标程序,那么仅须经过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达成共识,签署书面的承包合同即可正式启动工程施工进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
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
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