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帮信案件在法院接手之后两个月时间里能否顺利审判结束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地告诉大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人
民法院在受理
公诉事件之后,必须在舒心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晚也不应该超过三个月。
然而,如果涉及到可能被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或者存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那么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审判期限,但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
若因特殊原因仍需延长审判期限,则应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