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私人企业主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导致身体损伤时,应尽快在法定时限内申请进行
工伤鉴定确认,并请求企业主依照国家
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相关标准对您进行相应补偿。
若企业方面否认与该员工存在
劳动关系,同时员工个人对此也无法提供有效
证据加以证实,那么便可依据
雇佣关系中的
人身伤害赔偿原则,向企业主提出
赔偿要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