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性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相关
法规,对于因财产保险
合同纠纷引起的
诉讼,若保险合同标的物为运输工具或在运输过程中的货物,则可依其所在地或运输目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作为
管辖法院;而对于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则由
被保险人常居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
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