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保险公司针对特定拒赔事项的法定
诉讼时效通常设定在两年之内,该期限以保险公司知晓或推定应知悉
保险事故实际发生之日为起算点;
至于人寿保险业务中,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提出索取保险金的
诉讼请求时,其法定诉讼时效则为五个年度,同样是以保险事故发生之日为起算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