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起草
起诉状时,应先对原告及被告的基础信息进行详细描述,随后列出
诉讼请求(亦即提
起诉讼的明确意图和具体要求),并以详尽的文字阐释
纠纷事件的前因后果以及相关事实。
2.在准备就绪之后,您需要携带起诉状及其相应的
证据前往当地的法院
立案庭
递交材料,申请立案审理。
3.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将会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等文件,同时也会向原告发放举证通知书以及被告的
答辩状。
4.在确定了开庭日期后,法院会向
当事人发出
传票,请务必按照传票所载的时间准时出席法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