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人单位未缴纳
社会保险费事宜,并不适用于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出
起诉这一途径。
劳动者首先应当寻求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介入,通过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内完成相应的
社保缴费工作;而在正式启动
司法程序前,还需先行向劳动
仲裁委员会提交相关申请,经过
仲裁后方可进行起诉环节。对于本法律规定中排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外的其他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结果,如若
当事人对此持有异议,则可依法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