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时车牌到期之后,倘若被保险车辆的确处于
保险合同所覆盖的
有效期之内,且该类事故又完全符合对应的保险政策条款时,保险公司将会依照相关合约约定展开相应的
赔偿处理。因此,即使临时车牌过期了,也并不会对保险公司的理赔决策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然而,值得广大车主们关注的是,若是在这起事故中,受害方故意制造
交通事故,那么保险公司将坚决予以拒绝对其进行赔偿。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