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保险公司无理拒绝
赔偿的情形时,客户有权提出投诉。除此之外,您还可参考以下三种途径,以维护自身应得的合法权益: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保险公司的有关部门或联系人开展积极沟通和谈判,力求妥善解决理赔事宜所引发的矛盾冲突。
其次,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您便可向各大保险
公司设立的专属投诉受理中心进行投诉,促请他们尽快着手处理您的理赔请求。
最后,倘若以上两种方法均未能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进行投诉,寻求其公正裁决。若以上所有措施都未能解决争议,那么您也可以考虑通过
法律诉讼的手段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
保险法》第七十三条:
被保险人发生
保险事故后,有权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无故拖延。保险公司认为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说明理由;认为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给付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
人民调解机构的调解协议,或者调解机构无权进行调解,或者调解协议无法履行,或者调解无结果,当事人可以向人民
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三十二条: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仲裁的约定。仲裁协议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注明仲裁事项、
仲裁委员会和
仲裁员的名称,也可以在
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和仲裁裁决书上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