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所涉
诉讼不涉及任何财产归属关系的争议,案件收费标准为每宗案件人民币2000至30000元不等,具体数额可在该区间内上下浮动20%。
然而,当收费金额低于2000元时,将按照最低收费规定收取。
(二)若所涉诉讼涉及到财产归属关系的争议,则需根据争议标的额按比例进行分段计费。收费标准如下:标的额费用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包含10万元)6%10-50万元的部分(包含50万元)5%50-100万元的部分(包含100万元)4%100-500万元的部分(包含500万元)3%500-1000万元的部分(包含1000万元)2%1000-5000万元的部分(包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同样,收费金额低于2000元时,将按照最低收费规定收取。
(三)对于计时收费的案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00元至2000元之间,具体数额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并制定相应的结算方式。在此基础上,收费金额仍可在20%的浮动范围内进行调整。
(四)如案件中存在反诉情况,反诉部分的收费标准可参照上述标准适当下调。
(五)若案件被
发回重审,且原承办律师愿意继续
代理,其收费标准可参照原收费标准适当下调。
(六)风险代理收费的最高
代理费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844%,但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受此限制。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