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该案件之讼费依据
赔偿金额之高低而定,在争议财产仅为1万元以下者,应每件缴纳50元;如
涉案金额超出此限额,则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特定比率收取相应费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
诉讼费用原则上将由
败诉一方担负,除非
胜诉方具善意表示愿意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
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