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行为人出于故意对他人身体实施侵害并构成
犯罪之后进行
自首时,只有满足特定的
减刑条件,才能获得相应的从宽处理。这其中,对于
故意伤害案件,自首者理应受到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的待遇;而在因犯有该罪行而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情况下,其
减刑后的刑期不得低于原
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若被判处无期
徒刑的话,则减刑后的刑期必须不少于十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
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