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是否构成
故意杀人罪或
抢劫罪的关键在于:若在实施
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行为被作为获取财务的非法手段使用时,则该种故意杀人行为应被视为抢劫
犯罪的组成部分,仅需对其进行抢劫罪的审判,无需再追究其单独的故意杀人责任;反之,倘若故意杀人行为发生于抢劫过程以外,且并非为了即时夺取财物而实施,那么这种情况下,故意杀人行为应该被单独地判定及
处罚。
《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
死刑、无期
徒刑或者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