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
诉讼时效应自
犯罪行为终了的那日开始计起。
具体来说,有下列三种情况:
1、倘若
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或继续状态,则诉讼时效应自犯罪行为终止的那日起算;
2、若在前述
诉讼期限内再度实施新的
犯罪,那么前一次犯罪的诉讼期限将自新罪行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
3、若公安机关已对该案予以
立案侦查,则诉讼时效不受任何限制。
《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