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是指
犯罪分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用于从事
聚众赌博或者网络赌博活动的场所,或是在互联网上设立专门的赌博站点,亦或作为其他赌博网站的
代理商,接受广大用户的投注等
违法行为。对于实施上述
犯罪行为的罪犯,根据其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可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
罚金刑罚;若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