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
诉讼费用缴纳制度规定,涉及
债务纠纷的
民事诉讼,其产生的诉讼费用应由
败诉方承担;
然而对于委托律师
代理诉讼的情形下,所产生的律师服务费用则需要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当
诉讼结果判定为败诉方负担诉讼费用时,
胜诉方可基于自愿原则承担相关费用。
此外,在诉讼案件中,
律师费通常由聘请律师的一方承担。
然而,在民商事案件中,若某一方在成为被告后,成功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最终战胜原告,那么该方有权向原告索要这部分律师费(法律明确支持一方
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在处理债务纠纷时,可以在
起诉状中明确提出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
诉讼请求。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
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