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原则上由公安机关
不予立案。由于此类案件属于须提
起诉讼方能审理的范畴,故公安机关通常不会主动
立案侦查,而需
当事人通过向人
民法院提起
刑事自诉的方式进行处理。侵占罪是指,以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
遗忘物,或者是
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
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行为。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其标准为人民币1万元;
然而在某些地区,
立案标准则设定为人民币5千元。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