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变更或许会引发多方之间的纷争,诸如保险公司与
被保险人因变更条款而持有不同意见。在此类情形下,通常需依赖如下几点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
首先,审视保险合同中的条文是否已明示关于变更条款的具体程序与实施方法;
其次,需权衡变更条款的具体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最后,若争议无法经由双方协商妥善解决,可选择通过
诉讼或者仲裁等途径加以解决。总而言之,在处理保险合同变更事宜时,我们必须恪守合同自愿原则,尽量使合同变更在书面协议的框架之内进行。若出现分歧,应尽早通过协商予以化解,若协商无果,则可诉诸法律手段以求公正裁决。
《
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保险合同的变更应当采取
书面形式,经双方
协商一致。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
民法院
起诉或者提交仲裁机构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