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
交通事故责任方拒绝承担
赔偿,受害者可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并
申请强制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将
责任方及其相关的保险公司纳入
诉讼名单,并在诉讼开始之前或进行期间,对责任方的肇事车辆等财产实施查封、冻结或扣押,以确保
判决书生效后能够顺利执行。
首先,原告可以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解决问题;若无法达成协议,则可以向保险公司的上级机构投诉,甚至向保险业协会进行
申诉。若以上措施均未能解决问题,原告还可以向相关司法机关提
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