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公司拒绝进行
赔偿的情况下,作为受损的一方,您完全有权利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起法律
诉讼。
首先,关于车祸保险公司如何进行理赔这个问题,我需要为您详细说明如下几点:
第一,当被保险的
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由于该车辆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导致本车上人员、
被保险人和其他受害者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失时,根据现行相关
法规的规定,保险公司有义务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以内进行赔偿。换句话说,在强制险的额度范围内,无论交通事故过错方是谁,都应该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是,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
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会对此类损失进行赔偿。
其次,对于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即使发生了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了受害人的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也无需承担
赔偿责任,而是应由
责任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保险公司仍需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伤员的抢救费用,并且在事后有权向责任人追偿:
(1)驾驶员在没有获得驾驶资格或者在饮
酒后驾车的;
(2)被保险的机动车辆在被
盗窃或者
抢劫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最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的确定方式是根据责任人是否存在过错来划分的(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按照责任大小来划分):当责任人负有责任时,保险赔偿的最高限额为:死亡
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反之,当责任人
无责时,保险赔偿的最高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六十六条:
保险合同效力不能受到保险条款以外的其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