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事宜,您完全有权利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当事人以及
法定代理人,均可指定一名或两名人士作为其
诉讼代理人,这些
代理人范围广泛,包括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
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等等。诉讼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拥有权力进行相关
证据的收集与整理,同时享有查阅案件相关资料的权益。若保险公司拒绝履行
赔偿责任,当事人有权聘请
律师代表其进行
诉讼并争取理赔权益,当然,这并非强制性要求,当事人亦可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寻求律师协助。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可以明确得知,当保险公司拒绝
赔偿时,即意味着其违反了合同约定,此时,您有权选择聘请律师进行诉讼以争取理赔权益,然而,是否聘请律师则取决于您个人的意愿。
《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委托
代理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六十一条代理人权利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
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
民法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