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
代理人或业务承办人员相较于普通的
被保险人而言,具有丰富经验及专业素质的保险
代理人或业务承办人员往往能够更加从容地处理相关问题,他们在其中积极调解,往往能够取得较好的成果。
2、致信保险公司总部进行投诉在众多公司中流传着这样一句格言——“金杯银杯都不及大家的口碑”,这句话恰恰道出了保险公司对于理赔服务质量的高度重视。事实上,投诉考核也是
保险公司理赔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一旦收到客户的投诉,保险公司必定会对此进行
立案并进行后续追踪处理。因此,理赔
经办人员同样会对投诉心存畏惧,因为有效的投诉往往与个人收入紧密相连,没有人愿意为了工作而放弃金钱利益。
3、向当地银保监机构进行投诉银保监作为保险公司的直接监管部门,每年都会对各大保险公司的理赔投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理赔服务质量进行评分,同时还会将结果公开发布在官方网站上。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接到来自银保监的投诉函无疑是一件令人紧张的事情,因为这绝非是可以随意丢弃在垃圾桶里的小事,而是需要严肃对待,并且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就
案件处理过程或结论给出书面答复。若年度投诉排名不佳,保险公司不仅会在监管部门留下不良记录,还可能对其业务拓展以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4、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前述三种途径均未能解决问题,那么向法院提起诉讼便是被保险人的最后一张王牌。
《人身
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
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