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律师为广大
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正常流程中,涉及的收费标准如下:对于无任何财产
纠纷争议的案件,其具体费用可以在2000元至10000元之间由双方进行友好协商确定;而针对每一份法律文书,它的收费标准则被设定在了600元到2000元之间,同样需要双方在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后进行协商决定。
此外,如果需要律师代为起草、修订或审查法律文书,那么根据该文书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工作所需要消耗的时间等多方面因素,每一份文书的收费标准也将在600元至2000元之间进行协商确定。
最后,如果需要律师
代理公证业务,那么每项事务的收费标准将在1500元至3000元之间进行协商确定。
《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