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观点并不准确无误。事实上,协助和便利网络
违法犯罪行为的行为并非我们通常所理解的诈骗行径。“
帮信”一词代表着“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之意,在
刑法中属于具体的
犯罪范畴。在知晓其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非法犯罪活动时,如果为这些不法分子提供包括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在内的技术支持,或者提供诸如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服务,且
情节严重者,将被认定为触犯了
帮信罪。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那些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却依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服务,且情节严重的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罚,并且可能会被处以
罚金。
此外,如果是单位组织实施了上述行为,那么该单位将会受到罚金的惩罚,而对于该单位的直接负责人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也将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
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存在前述两种行为,并且同时构成了其他犯罪行为,那么将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
罪名及刑罚。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犯帮信罪的人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
然而,如果能够主动退还
赃款,这无疑有助于减轻刑罚。只要犯罪性质并非极其恶劣,甚至有可能获得最高程度的
刑事豁免。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