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简易程序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应在即时的情况下完成对事故的确定与认定报告,若是当场难以达成的话,也应当在同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然而,若出现特殊情况导致暂时无法完成,则应当在三个自然日之内完成。
2、普通程序规定:当一般的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从现场调查开始算起,必须在十个自然日内完成对事故的确定与认定报告。当然,这里所指的是没有涉及到检验、鉴定以及重大
人员伤亡等复杂情况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