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
诉讼时效期满而被
驳回起诉的行为,其显然处于
违法状态。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并无释明权。当诉讼时效期满之际,并不意味着
当事人已完全失去法律赋予的权利,相反地,这将引发法定的
抗辩权。因此,法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此种情况进行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
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