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共同侵权行为的实施者须涉及多人,通常情况下由两位或两位以上的个体组成。
2.每一位共同
侵权行为人在其主观意识中均需存在着共同的过失和不当行为。
3.共同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损害结果应当是同质的,且这些损害结果应当是无法进行独立划分或者分解的。
4.多个加害方的行为与最终的侵害结果之间必须具备因果联系,而且这些行为对于所导致的损害结果必须具有实质性的原因力。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
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