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未签署书面合同的员工突然遭遇到被解雇的情况时,他们有权依法通过包括投诉、劳动仲裁以及
劳动诉讼在内的各种途径进行维权。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义务与
劳动者签署
劳动合同。若工作者的服务期尚未满一年,则在用人单位决定解除双方之间的
劳动关系时,该名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关提出申请,以获得
双倍工资的补偿;
然而,倘若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已经超过一年,那么在此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便可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在未经合法程序的情况下擅自
解除劳动关系,这将构成
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恢复原有的劳动关系,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