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如果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对用人单位造成了任何损失,他们都有责任进行相应的
赔偿。
此外,如果劳动者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或者违反了
劳动合同中所明确约定的
保密义务或
竞业限制条款,那么他们也必须承担因此而给用人单位带来的
经济损失和困扰,且必须负起
赔偿责任。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