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
刑法典体系中,尚未设立专门针对非法扣押他人财产行为的
罪名条款。
然而,当某人未经合法授权而私自扣押了他人为其保管的财物,或他人遗失的物品或者是埋葬于地下的物品,如果扣押财物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并且拒绝将其归还给原所有人,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侵占罪。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此类
犯罪行为,应当处以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的
刑罚。若
犯罪金额巨大或者
情节严重者,则可能被判处2至5年有期徒刑,同时还要附加相应的罚金
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