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
侵占罪的法律责任追究问题:
根据现行法律制度,侵占罪属于
自诉范畴,除非
受害人发
起诉讼,否则国家司法渠道将不会主动介入追究此类案件。
另外,单位本身并不具备适用侵占罪的
主体资格。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刑法体系中,尚未对侵占罪设置针对单位的
犯罪罪名,这是基于
罪刑法定原则所作出的明确规定,即:“单位本身不能成为侵占罪的承担主体”,因此也就无法成立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