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
强奸案无法进行私人解决。
然而,若此类型案件情节轻微,涉案人员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之
刑罚,并且
犯罪者、被告人均能够真挚地表达其悔过之心,
受害人亦愿意与之达成和解,那么双方
当事人便可尝试通过和解方式来解决问题。在此种情形之下,公安机关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对该类案件予以从宽处理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
公诉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
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
民间纠纷引起,涉嫌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
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
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