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何形式的
刑事犯罪都有其特定的
追诉时效期限,其中针对
职务侵占行为,如果其所构成的
犯罪达到了相应程度,最长期限为历经十五年的时间。
2.关于
职务侵占罪的
追诉时效规定如下:若在
量刑范围为三个月
拘役至一年
有期徒刑之间时,则追诉时效期限为五年;而当量刑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之间时,追诉时效则延伸至十年。
3.对职务侵占罪的量刑准则方面,依照最高人
民法院的司法指导意见(试行)进行规定,即对于该类
违法犯罪行为,可依据以下不同情况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确定量刑起点:
(1)若
涉案金额达到
数额较大的起点,则可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若涉案金额达到
数额巨大的起点,则可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此基础之上,还需结合职务侵占的具体数额以及其他可能影响
犯罪构成的
犯罪事实,进一步增加
刑罚量,从而最终确定
基准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