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事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当
司法机关对涉嫌故意
伤害罪的
犯罪嫌疑人进行
审查起诉时,通常情况下经过最高两个月的案件审查而被依法作出判决。需要注意的是,人
民法院在处理
公诉案件时,应在收到案件之日起的第二个月内做出裁决并宣告,最晚也不能超过第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