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典中关于
盗窃犯罪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得知盗窃罪的
立案条件如下:
首先,
行为人实施了盗窃公私财物的
违法行为,且被盗物品的价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以上;
其次,行为人在过去两年内实施了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
再次,行为人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他人家庭生活区域,并在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环境下进行盗窃活动;
此外,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也构成
盗窃罪;
最后,还有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也可作为盗窃罪的
立案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
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
入户盗窃”。
携带
枪支、爆炸物、
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
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
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
扒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