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当时是否已
立案侦查,若该案件已
立案且尚未超出
追诉时效范围内,司法机构仍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其相应的
刑事责任。反之,若是没有立案的话,通常情况下在经过20年后便无需再进行追究和惩处了;
然而,在具体实践中,
刑法中的
犯罪行为,如在法定最咎
刑罚为不满5年
有期徒刑的情况下,经过5年时间后便不再予以追诉;而对于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则需要经过10年时间才可免于追诉;
至于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则需要经过15年时间才能免于追诉;
最后,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或
死刑的犯罪行为,则需要经过20年时间才能免于追诉。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在20年之后,若认为有必要对某些特定犯罪行为进行追诉,也必须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方可执行。
《刑法》第八十七条 【
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