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构成
强制猥亵犯罪的案件,法院通常会在最迟八个月之内对其作出宣判。这其中涉及了多个复杂的法律程序,例如自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起,便进入了
侦查阶段;随后,案件将移交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
最后,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并执行相关的法律裁决。
然而,具体的
审理期限可能因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
诉讼程序的推进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最终的审判程序,整个过程大约需要六至八个月的时间。但是,如果案件较为复杂或者诉讼程序出现延误,那么审理期限也有可能相应地提前或者延长。
《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