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被告人在
强制猥亵犯罪案件中获得
被害人的谅解书,法院可考虑对其予以
减轻处罚,从而给予其适用刑期在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范围内的合理量裁。
然而,如果被告人为达到恶劣目的,如涉及到聚众强迫或对儿童进行猥亵,这种
情节严重者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判罚;
2、需要根据具体案情综合分析判断。
值得注意的是,满十四岁的
未成年人在特定条件下亦能够成为强制
猥亵罪的实施对象。
至于强奸罪中“致使他人重伤、死亡”的定义,则特指由于实施性侵行为导致
受害人身心遭受严重损害,包括性器官严重受损,或者引发其他严
重伤害,甚至导致受害人当场死亡或者经过治疗后仍无法挽回生命的情况。对于那些在实施强奸过程中出于报复、灭口等不良动机,杀害或伤害受害妇女、幼女的罪犯,应当分别认定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或故意
伤害罪,并按照
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严厉惩处;
3、关于强奸罪的主体问题,一般认为,该
罪名的实施者必须是年满十四周岁且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女性无法单独构成此罪,她们同样可以作为
教唆犯、帮助犯,甚至是间接正犯和
共同正犯参与其中。但是,在
共同犯罪的情况下,由于存在“部分行为共同负责”的特殊规定,女性确实有可能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和帮助犯。
《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
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