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职务侵占罪中的返还财产之方式,一般情况下是由司法部门依法采取行动进行追缴并
赔偿损失。若
犯罪嫌疑人事先非法获取或夺取的财产并未发生被转移或消耗等情形,检察机关有权在处理此系列案件时,对相关财产予以查封、冻结或进行没收。而在罪犯遭受
刑事处罚之后,倘若其已成功偿还先前所侵吞的财产,则此类财产便无需再行追回。
然而,若犯罪嫌疑人已将所侵占的财产进行了转移或消耗,那么这些财产便无法再被追回。尽管如此,受害者仍可通过
民事诉讼或其他合法途径向犯罪嫌疑人寻求
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
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
责令退赔;对
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
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